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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文、创卫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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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宁市人民医院创卫主要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
发布时间:2017-05-11 16:24:42 |作者: | 浏览次数:


        —、工作任务
       (一)健康教育;
       (二)传染病防治;
       (三)医疗废物处理;
       (四)病媒生物防制;
       (五)医院涉及的其它创卫工作;
       (六)完成市创卫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       二、工作要求
       (一)健康教育
       1、医院设有专(兼)职健康教育人员,积极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健康教育,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,建立医院健康教育网络,有效利用诊疗时机,向病人及其家属进行临床健康教育,并提供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宣传资料:组织执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项目,健康教育资料入户,发放和张贴的资料记录完整、真实。医院应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,每季至少更换1次内容。
       2、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活动,成立禁烟机构,制定控烟制度,落实控烟措施。
       (二)传染病防治
       l、认真贯彻实施《传染病防治法》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:按规定配备传染病管理监督员,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。
       规范传染病发现报告和防治制度,做到早识别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转运。健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,能及时正确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。传染病管理监督人员数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,并按照要求开展传染病监督管理,有关资料齐全。
       2、疫情报告制度健全,全部实行网络直报,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%。
       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和信息监测报告制度,包括报告卡、登记簿、疫情收报、核对、自查、奖惩制度等。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、门诊工作日志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。医院配备必需的设备,保证疫情等信息的网络直报畅通,并有专人负责信息网络的维护和管理,疫情资料的报告、分析、利用与反馈;建立监测信息数据库。要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的规定,定期开展医院的传染病漏报调查工作,各项调查资料齐全,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%。
       3、设有相对独立的肠道传染病和发热门诊,按照国家卫计委的相关规定,工作程序规范,传染病隔离消毒落实,近三年无重大传染病爆发疫情,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故。
       (1)医院设有与普通门诊分隔、相对独立的肠道疾病门诊和发热门诊,内部结构做到分区清楚,通风良好,流程合理,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,肠道传染病门诊设有专用的厕所。废弃物的消毒、处理程序规范。近三年无重大传染病暴发疫情发生。
       (2)医院能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规定,设置控制院内感染管理的科室和人员,落实控制院内感染的各项措施,按规定对医院的消毒效果、环境、物品用具和医护人进行定期监测,对存在院内感染隐患的工作环节及时整改。院内感染的有关资料齐全,近三年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故。
        三、医疗废物处理
       认真落实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,医院建有医疗废弃物封闭和医源性污水处理设施,要求与院内人居和医疗环境隔离较远。有独立的医疗废物焚烧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的,必须要符合环保技术要求。无院内独立的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的,相关科室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、存放、消毒、转运等环节必须符合规定,各个环节有医疗废物专用登记本,记录资料齐全,运送车辆、周转容器和包装袋专用,并有分类和警示标志。废弃物的临时储存场所应设警示标识,有专人管理,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,有防雨淋、防鼠、防虫、防盗和清洗消毒设施处理。医疗废物的人员要经过培训,有个人防护知识和对医疗废物严格管理重要性的认识。医疗废物授权有资质的处理公司统一收集处理,有联单和委托授权书。医源性废水经处理后排放,并符合《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》,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,定期监测污水,资料齐全,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。
        四、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
       按照《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》的要求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,相关场所需设有必要的防鼠、防蝇等基础设施。
        五、提供有关资料
       收集整理资料,建立台账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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